第三十四章 34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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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羡之幼年时期,其实是个闷油瓶的性格。
西王母仙逝,他幼年丧母,于是变成了闷水桶。
短短几年亲爹就娶了后妈,没娘疼爹不爱,最后变成了闷水缸。
顾羡之住在钩戈宫。
钩戈宫在三十三重天西面,离凌霄殿很远,很远,非常远,而顾羡之之所以选择住那里,正正是看上了这个‘远’。
远离凌霄殿,清净。
钩戈宫邻接两座宫殿,分别是明光宫,甘泉宫。
因为荒远僻静,没有人愿意住,所以这是两座空的宫殿。
身为大殿下,莫说是三十三重天,就是九十九重天,那也是他家,因此顾羡之心安理得地一人独霸三宫。
只要天后不出墙,不论王母是个啥变的,天帝一脉从鸿蒙之初传下来,不论公主皇子,都是龙变的。
顾羡之的原身是条大黑龙,黢黑黢黑油亮油亮还反光的那种大黑龙。
西王母崩逝的第一年,顾羡之每日例课,随天帝听政,然后变成大黑龙盘在钩戈宫房顶看风景。
一年后,钩戈宫的房子塌完了,遂重建。
西王母崩逝第二年,顾羡之每日例课,随天帝听政,然后变成大黑龙捋成一条在明光宫晒太阳吹风。
一年后,金乌鸟驭日车惨遭碰瓷,日车改道,太阳由西升东落变为东升西落,遂明光宫背阳逆光。
西王母崩逝第三年,顾羡之每日例课,随天帝听政,然后变成大黑龙对半折起来在甘泉宫泡温泉。
这次没有一年后了。
西王母崩逝第三年,天帝纳天后,娶了东王母。
那日春日暖阳,清风和朔,三十三重天祥云漫天,霞光笼罩,尧光山飞上来七七四十九只五彩凤凰,绕三十三重天整整环飞九日,贺新天后大喜。
天帝的流水宴摆了四十九日,凌霄殿歌舞仙乐连绵盈耳,钩戈宫距凌霄殿半个沧海桑田的距离,顾羡之一抬眼,也能看到百鸟率舞,仙人云集。
宴席他一天都没有去,婚礼半眼也没看,就卧在甘泉宫的汤池里泡了四十九天。
第四十九日,一男子头戴三山飞凤帽足着缕金盘龙靴,醉得两眼迷离,蹒跚而来。
连手头牵的狗都醉醺醺,四条狗腿跟打摆子一样左右直摇晃。
此人顾羡之认识,是他堂兄佘匪匪,一个不务正业的纨绔神仙。
他想,这人醉成这样,不会从开宴喝到今天罢?
算了,这种傻子他还是不要认识的好。
佘匪匪对自己的定义是‘狂拽炫酷霸道邪魅令无数女仙一见倾心再见痴心’的男神……
仙。
所以做不出热脸贴堂弟冷腚这样违背自己形象定位的事,因此这两兄弟基本上没有过什么肉体或者心灵上的交流。
大的从来没叫过弟弟,小的从来没叫过哥哥。
这次,顾羡之依然不想搭理这个疑似二百五的哥哥,于是按照惯例,无视之。
却不想佘匪匪很想搭理他,将他趴在汤池外的龙头一番打量而道:“霸气,霸气,这狗长得真有气势,神狗,此乃神狗啊!”
顾羡之心里‘咯噔’一下,有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。
小仙娥很有专业精神地把甘泉宫打理得水蚊子都没有一只,哪来的狗?
果然,佘匪匪指着他很兴奋地侧首对身边的狗指挥道:“哮天犬,此乃吾给你挑选的伴侣,上!”
一条通体漆黑的卷毛狗飞扑而来,趴他龙脊上一阵耸动。
顾羡之如同泥塑木雕,三秒过后,感觉有黏黏腻腻的液体渗进鳞片,他才明白过来。
他被一只狗淫辱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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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帝挽新天后的手,和众仙行酒令,一双好拳从凌霄殿划到瑶池旁,未逢敌手。
再划翻一个,正得意于自己宝刀未老,忽闻一声龙吟穿云裂石,震碎一地杯盏。
醉酒小憩的神仙被惊醒,齐齐望向西面。
什么情况?
一条黑色大龙在金黄斜晖中直飞冲天,忽而折势回转,挟雷霆之势俯冲而下。
他的宝贝儿子?
天帝脸色一白,撒下新天后的手,朝钩戈宫的方向疾驰飞去。
众仙脸色随天帝脸色一白,也略表敬意的白上一白,撒下酒杯追着天帝同去。
上一刻笙歌鼓乐喧天的瑶池盛宴,这一刻风吹稻花儿香,只剩下愤恨跺脚的东王母和两个端酒的仙娥。
佘匪匪是个人才,拿下了顾羡之人生中两个重要的第一次。